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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有哪些费用可以领取?
作者:胡律师   时间:2023-01-19 16:13:59  来源:本站   浏览 :1107次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有哪些费用可以领取

一、企业退休人员去世,以下5笔费用可以领取

1、丧葬费

丧葬费,全国各地的标准稍有差异,主要是根据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每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个月来计算。执行依据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18号)第四条 :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举个例子,如果是2022年辽宁省退休人员死亡,上年度辽宁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3051元,平均一个月是3584元,两个月就是7176元。

2、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的领取,与在职时的缴费年限和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月数直接挂钩,也是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来计算,最低9个月保底,最高24个月封顶。

具体说就是缴费年限满10年,但是不超过15年,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月数是9个月。如果缴费年限超过了15年,每多缴费一年,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月数就增加一个月,但是发放月数最多是24个月封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 :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发放月数为9个月。

如果缴费年限1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的缴费,发放月数就增加一个月,缴费年限如果超过了30个月,按照30个月计算,最高发放24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

如果企业退休人员在生前有未满18岁的未成年子女,或者有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需要供养,可以领取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每人每月按照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发放。如何只有一个需要供养的直系亲属,按照上述标准的2倍发放,但是不管是几个直系亲属需要供养,发放的救济金总数不能超过死者生前退休金的数额。

4、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余额

如果企业退休人员死亡时,养老金个人账户里面还有余额,死者的直系亲属有权继承。

个人账户里面到底有没有余额,家属可以计算一下,如果死者是60岁退休,个人账户余额里面的钱,可以发放139个月,如果是55岁退休,可以发放170个月,50岁退休,可以发放195个月。根据退休的月数,就可以判断养老金个人账户里面还有没有钱了。

5、当月退休金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当月,不管是月初还是月末,这个月都有退休金的

根据《民法典》第15条规定,死亡时间以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举个例子,如果某个退休人员是在5月31日深夜去世,死亡证明上记录的是6月1日凌晨,那么,6月份的养老金就可以正常发放。

6、最后提醒

如果退休人员死亡时,其名下有存款,一定要在销户之前取出来,因为死者销户后,居民身份证也会被收回,没有本人的居民证,再想把老人名下的存款取出来就麻烦了。

如果死者的医保卡里面还有余额,也要在销户之前消费掉。这两点切记。因为在办理销户时,医保卡也要被收回。

7、怎样领取丧葬费?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其法定继承人到当地社保部门领取,办理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

1、死者的死亡证明和火化发票,或者是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户口本无法证明关系,可以到属辖派出所开具证明。

4、在社保部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上述款项会划拨到死者养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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