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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引自江西省统计局官网)
2021年1月20日,江西省统计局公布 2020年度江西省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56元,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赣高法(2020)45号)规定,即日起,江西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8556元/年进行计算。
1、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503元
2、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8556元
3、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16981元
4、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2134元。
5、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3579元。
几种常用的赔偿数据:
【死亡赔偿金】
①一般城镇标准:771120元;
②一般农村标准:339620元;
【丧葬费】40251.5/人;
【社平工资】6737.75元/月;
【护理费】115元/天(私营);141元/天(非私营);
【南昌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市区1680元/月;新建区和南昌县1580元/月;进贤县和安义县1470元/月。